(一)办公室
组织协调机关工作,负责文秘、档案、调查研究、政策法规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;同时负责项目申报,管理各项资金,做好财务管理工作,负责统计、渔业经济和渔业成本调查,管理和引进外资工作。
(二)人事教育科
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、党务、劳资及有关的报表、统计、职工教育、干部理论学习等工作。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(三)科技生产科
制订水产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、技术进步措施;组织科技攻关;负责科技成果鉴定、验收、管理和水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与科学技术普及;负责水产种质资源库管理及引种、对外交换的审批管理;负责鱼病防治和水产技术推广网络体系建设与水生动植物检疫;指导全市水产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,负责全市水产品名特优苗种基地规划建设。
(四)加工市场科
指导全市水产品冷藏与加工、渔用饲料加工;收集发布水产品市场信息,指导水产品流通;拟订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,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市渔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和外资、外援项目的引进与管理。
(五)渔船渔港监督科
参与制订、修改地方性渔业法规,并监督实施;管理全市水产资源,调解、查处重大渔业纠纷,维护渔业生产秩序,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制订全市水产资源保护规划,保护渔业生态环境,指导全市渔业环境监测工作;负责制订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、繁殖、开发利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;负责渔业行政复议作;依法检验各类渔船及船用产品,审查渔船设计建造资格;负责全市渔船渔港的监督管理,维护渔业生产和安全秩序。
纪检、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