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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州水产简报第二十一期
全市水产苗种生产现场会召开
[字号: ]2009年06月15日    鄂州市水产局生产科
 

第二十一期

 

 鄂州市水产局办公室       二○○九年六月十一日

全市水产苗种生产现场会召开

 

为认真贯彻实施《湖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》,加大我市苗种繁育体系建设力度,提高名特优新苗种普及力度,6月9日,全市苗种生产现场会在蒲团乡上倪村春林水产品繁殖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春林公司)召开。会议由市水产局副局长杨又才同志主持,各区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,重点渔业乡镇水产站长及部分养殖大户参加会议。

市水产局局长谢和平同志就我市如何发展名特优生产,加强苗种体系建设作了讲话。他强调指出,今后我市在苗种生产方面要继续做好如下几项工作:一是确立新品种。结合鄂州实际选定适合我市养殖的名特优品种。二是继续加强建立市级繁育中心。建立以市渔业技术基地、武昌鱼良种场、樊湖公社、春林水产品繁殖有限责任公司、网湖虾苗淡化场等以繁育名特优新品种为主、大宗水产品为辅的市级水产品繁育中心。中心年繁名特优新苗种12亿尾以上。市渔业技术中心投资200余万元新建的600平方米的控温繁殖厂,要高标准完成,以繁育热带品种为主;樊湖公社以繁殖特种水产品(虾类)为主;武昌鱼良种场以翘嘴红、细鳞斜颌鲴等为主;春林公司以名优鱼类为主;网湖淡化虾苗。力争全市名特优新品种覆盖率达到75%以上。三是大力发展区(流)域繁殖场。分别在梁子湖水系、鸭儿湖水系、花马湖水系,建设以大宗水产品为主,名特优品种为辅的鱼苗繁育场。这方面鄂城区、梁子湖区向华容区学习。全市区(流)域繁殖场力争年繁苗达到6亿尾以上;四是加大苗种生产监管力度。实施亲本换代工程和苗种生产许可制度,在品种选育、苗种培育、孵化繁殖、销售运输等环节,严格实行“三项”记录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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